昨天南下高速公路,可能車上音響太好,太陶醉了,
一時閃神,誤入ETC 車道,正在奇怪為何無人收費,
檯頭一看,原來是ETC 車道,
原本想退後,再走另外車道,結果旁邊是打X,
又怕後面的車會追撞,只好過ETC車道了,
頓時感覺很空虛很奇妙,手上還捉著過路票,
但腦袋想的是鈔票可能要飛了,
高速公路罰則最少3000元起跳,晚上準備吃泡麵了。
下了交流道,急著要上網查詢「誤闖ETC」的罰款,
但通訊一直有問題,連不上線,就問了一下加油站的服務人員,
有人說3000~6000元,好像大家都搞不清楚,
也有人說7200元,反正很貴就是了。
後來查到了遠通的電話,問了服務人員,
未裝ETC誤闖ETC的正確的作法是48小時後,
應該就有欠費資料了,一定要記得到ETC補繳40元,
否則會依未繳過路費國道法,罰款3000元,
另外「誤闖ETC」的罰款,二個月後會收到單子,
罰款是600元,所以總共是640元。
所以各位以後不小心誤闖ETC車道,
一定要趕快在限期內補繳40元,
最好是事發二天內詢問遠通補繳程序,
否則罰款就不只600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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